合肥日报讯近日,合肥公交集团党委、包河区大圩镇党委、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及庐阳区直机关工委荣获“安徽省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称号。
近年来,四家单位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融入到工作中,学以增智,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能力,打造焕发蓬勃生机的队伍,集聚发展能量。
据介绍,合肥公交集团党委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章立制、创新载体、学以致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力打造“真情伴您行”服务品牌,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营运生产、安全服务的全过程,为引领城市发展、服务市民出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大圩镇党委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放在加快大圩跨越发展、实现二次创业的大局中去推进,提高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服务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大圩镇党委还根据每季度干部职工学习考核的结果,评选大圩镇“学习之星”,计入个人勤政档案。